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依据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意见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内蒙古艺术学院成功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这一成就不仅标志着内蒙古艺术学院在事业发展上取得了新的飞跃,而且标志着内蒙古艺术学院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专家组一致认为,学校扎根北疆沃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推动内涵建设,克服地域、经费、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限制和制约,抓住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机遇,依托区域丰厚的文化底蕴,强化内涵建设,注重实践教学,深挖特色资源,持续推进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就,产生一批高水平艺术成果,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应用型艺术人才,为构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艺术学学科体系、话语体系作出了贡献。全校师生具有良好的主人翁精神,热爱学校,对学校的认可度高,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内蒙古艺术学院2019年11月启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建方针,把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作为促进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契机,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分析、查找不足,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经过四年的努力,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学管理更加规范,教学质量显著提高。
专家组于2023年10月30日—11月2日对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工作,充分肯定了学校的评建成果: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发展目标清晰、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教学中心地位突出,人才培养思路清晰;学校强化专业与课程建设,优化专业布局,培育专业特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服务行业特色更加凸显;学校多措并举,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学校评建态度积极,以评促建成效显著。
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顺利通过,是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师生员工团结一心、克服困难、共同努力的结果。它承载了社会各界朋友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所给予的关心与支持,凝聚了全体内艺人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标志着内蒙古艺术学院在人才培养和各项事业发展上开启了新的篇章。
凝心聚力再出发,笃行不怠向未来。站在新的起点上,学校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转型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课程体系建设,推动教学基本设施建设完善和有效利用,全面提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向着建设国内有特色、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艺术院校的目标迈出坚实的步伐,在内蒙古大地上展现锐意进取的“内艺”风采,贡献催人奋进的“内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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