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讯:四川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省外)已经对外公布,根据简章,2013年该校录取原则如下:
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 1.艺术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要求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学(声乐表演)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广播电视编导: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轻纺与食品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附:四川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