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讯: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招生简章已经对外公布,根据简章,2013年该校录取规则如下:
招生与录取:
1、我校招生国际代码为10638,四川省代码为5122,其它省招生代码详见所在省招生专业目录。
2、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3、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
4、单科成绩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
5、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我校2013年在各省(市、区)不再单设艺术类招生专业考点,招生录取认可本省(市、区)的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专业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
(4)原则上在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分文理科划线的省(市、区)只招收文科生,在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科划线的省(市、区)文理兼收。
(5)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
(6)具体录取方式:
①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我校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②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艺术类各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分数。我校按各省(市、区)投档原则,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计划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③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凡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附: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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