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取 专业考试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2013年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zhongxi.cn)查询专业考试结果,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我院高职(专科)层次按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编制2013年度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计划工作将在2013年4月进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个别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应招生计划设置为“0”,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录取中若达到我院录取标准,再行调拨计划。 本科录取原则 话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技术、舞台服装、音乐剧表演、京剧表演、歌剧表演(西洋歌剧演唱、民族歌剧演唱)、影视编导、演出制作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影视制片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按文化课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原则 所有高职(专科)层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录取时统考科目总分须达到北京市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省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考生之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高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方向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该方向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我院,均须参加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专业考试,相关考试要求遵照当年招生简章。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未参加“联招考试”的台湾考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号文件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录取。 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均要回台湾参加“学测”考试,鉴于办学条件不同,上述学校高中毕业生“学测”成绩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
中央戏剧学院各招生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64040702 招生监察办:84032573 表演系:64044652 导演系:64035488 舞台美术系:64045987 戏剧文学系:64042954 音乐剧系:64013687 京剧系:64012146 歌剧系:64064013 戏剧管理系:64047114 电影电视系:84038138 培训部:64041410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港澳台工作办公室:64035626 东城校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邮编:100710) 昌平校区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 学院网址:http://www.zhongxi.cn(网络实名:中央戏剧学院) 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zhongxi.cn 注:北京地区电话区号为“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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