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
2、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当地省份联考成绩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录取政策而定。
3、计分方法:专业课成绩以我校组织的考试成绩计分,满分为300分(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文化课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要求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4、招生计划:各省招生计划根据报名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投放,4月份公布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
5、录取原则: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4﹢专业课成绩×0.6);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录取时根据高考所填报的志愿分专业,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七)入学及复查
1、新生开学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两个月内,我校将组织专业课测试,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入学资格标准和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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