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试读
1.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分不同专业方向按以下原则录取:
(1)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戏曲文学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4)新媒体艺术系的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 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6) 凡报考我院京剧表演专业并获得中央电视台首届“学京赛”金、银奖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免试。
2.我院将于7月30日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地区。
七、其它
1.我院均通过邮局向考生寄发材料,请考生准确填写通信地址和收信人,他人无权代领有关材料。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3.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须缴费上学。由于艺术专业学习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4.北京生源原则上走读。
联系方式
本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菜户营桥与丽泽桥之间) 公 交 车:395、944、988、604、458路(中国戏曲学院) 邮 编:100073 电 话:010—63339858 咨询邮箱:zsb@nacta.cn 网 址:www.nact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