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 取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在该省招生计划的150%确定文化上线考生,在文化上线的考生里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各省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为:
该省艺术招生计划数=该省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全国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我校艺术类招生总计划数
该省合格证发放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数×4
注:部分省份要求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省级统考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校考考试和录取,请考生注意本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十、入学
1、新生凭《专业准考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学费标准:按江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2010年为每人9200元/年)。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 邮政编码:330013 咨询电话:艺术学院0791-3843017 传 真:艺术学院0791-3843017 网 址:http://zsjy.jxufe.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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