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1、各省专业课“省统考”考试合格,山东、江苏书法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课测试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各专业(方向)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毕业与就业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七、收费标准
2011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按省物价局规定为14000元/学年(学费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计划数和录取规则如有变动,以各省招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数和录取规则为准)
学院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草滩生态产业园 尚稷路8715号 邮 编:710018
学院招办:029-86652009 86652008 86652006 866520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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