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
1、基本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2、绘画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3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60%,文化课占40%)排队录取。
3、艺术设计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5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50%,文化课占50%)排队录取。
十、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一、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美术类专业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本文来自美考网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网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543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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