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
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专业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和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专业或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②除①以外的其他专业或方向:在文化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美术类高职专业原则上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则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八、考生须知
1.我校各艺术专业介绍、学院简介、考试大纲及常见问题解答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看。
2.学校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大趋势,实践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分离”的培养模式。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经过筛选,在夯实学科专业基础的同时,可免费修读教师教育学分,以使学生在获得坚实的学科专业知识的同时,获得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专门素养和技能。
3.对于不组织复试的专业或方向(即美术.设计类、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只允许考生参加一次专业测试,如考生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测试,则以分数最低的一次为准。
4.天津籍考生必须在我校参加专业测试,凡其他考点参加测试者,其成绩无效。
5.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所在省市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6.关于合格分数线的说明:合格分数线非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分数线将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
7.为了保证生源质量,录取时我校将结合考生报考情况划定英语成绩控制分数线,未达到规定分数线者将不予录取。
8.来源计划的制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测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合格生源不足省份我校将编制“0”计划,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如达到录取标准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通过所在省份公布的报考指南查看各省来源计划。
9.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是我校的独立学院,现有21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5600余名。该院学生毕业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方向)为艺术设计、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表演(声乐表演)和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详情请查看津沽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学院网站:http://www.jinguxy.cn/,咨询电话:022-23766422,23766704)。 九、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乘车路线:①天津站:乘公交650路至华苑路站换乘849路、963路或968路;或乘公交638路至居华里站,对面换乘849路;②杨柳青站(天津西站临时站):乘公交175路至天津图书馆站,对面换乘968路;③天津北站:乘公交903路至华苑终点站,换乘849路、963路或968路。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 Email:shidazhaoban@126.com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tjnzs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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