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仅对上述浙江等设置专业校考的4省 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根据公布的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设置校考省份指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其它省份指参加该省专业省统考 成绩)和文化成绩(数学成绩计入总分)相加所得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省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其中英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50分计)。
专业校考报名办法
1、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名,不允许跨省参加考试;
2、报名时必须交验身份证或户口、户籍证明原件;
3、报名时领取并填写报名表一份,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并交贴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黑白或彩色)2张。
4、报名费:150元。
5、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6、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进行专业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发现在专业考试时作弊的考生,退回原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邮编:215009
电 话: 0512-68096117(招生办)
0512-6824704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512-68418455(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
网 址:http://www.usts.edu.cn
E-mail:zsb@mail.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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