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原则
1、遵照2011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不作要求、戏剧影视文学(主持人艺术)专业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其他专业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另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4、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插画)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
★戏剧影视文学(主持人艺术)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其中江苏省考生文化分按750分折算);
5、江苏省考生报考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插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录取规定。
九、专业成绩查询
1、专业合格证按不超过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将于2011年4月5日左右寄至考生本人,对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于2011年4月1日开始,可通过上网或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成绩查询电话:0512-67503407 67503542(4月10日前)
招办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67507942(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
十、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