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查询及录取办法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凡要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7.5×50% + 文化成绩×50%。
备注,专业校考成绩在本省专业合格考生中排名前5%的学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我校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我校此录取办法需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如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审核通过,仍然按综合分排名录取。
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即美术类专业7000元/年,音乐学和音乐学(音乐研究方向)9000元/年。
(四)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招办网址:http://zsb.nb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