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须取得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科专业须取得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湖南、江西省考生,取得我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我校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我校承认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七、收费标准
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为7000元/学年,美术学本科专业为60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科专业为5000元/学年。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咨询方式
招生就业处:0472—3993074 联系人:薛志东
美术学院:0472—3993463 3993411 联系人:王奇来
地 址:包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包头师范学院网址: www.btt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