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各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考,不接受其它省份考生报考。
2、凡有艺术类专业测试省统考的省份,考生均需参加省统考并达到省统考合格要求,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3、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函通知,考生凭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相关手续,并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录取
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其它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执行。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5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jwc.ytu.edu.cn/zb/
●特别声明
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发表声明如下:
一、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烟台大学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的招生,凡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生的现象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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