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条件:
考生必须在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陕西省考生:考生必须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除陕西省考生外):先将文化课总分、校考专业课总分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再按折算后的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相加,按相加后的成绩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九、收费标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生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文件执行)。
十、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与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
十一、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十二、联系方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
邮 编:712100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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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zhaoshb@nwsuaf.edu.cn
招生网:http://www.nwsuaf.edu.cn/zhs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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