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不组织统考的省份除外),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2、录取原则:
(1)江西省:
达到江西省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招办规定的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山东省、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凡参加我校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校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所计算的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分省排序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艺术设计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我校2011年艺术设计专业普通本科学费为9200元/学年。
2、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上述收费标准,最终以入学材料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办
邮编:330045
电话:0791-3813214(兼传真)3867084
网址:zhaojiu.jxau.edu.cn
e-mail:jxnd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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