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
七、录取
1、 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专业根据考生志愿,由省招办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2、美术学、艺术设计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摄影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复查
新生入校后,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音乐学院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
音乐学专业(器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由省招办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根据考生结构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50%)依次排序,由省招办按结构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七、复查
新生入校后,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106号,济南大学(西校区)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0022
交通路线:9路(支线)、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K94路公交车,102、104电车到济南大学站
联系电话:(0531)82765901
(本简章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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