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150分制,下同),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3、美术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权重,专业课占6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4、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其文化课总分加10分计算综合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七、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规定
报考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的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必须参加浙江大学的专业考试并填报浙江大学的志愿,报名及考试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取得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持我校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参加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
八、学费
1、学生一律缴纳学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2、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7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1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九、入学事项
1、新生报到时,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十、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 邮编:310058
网址:http:/zdzsc.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注:我校不开设美术类专业考试培训辅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