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双一流”建设序列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现将我校2018年音乐表演招生等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1、2018年我校音乐表演全国招生计划为60人。
2、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备注
音乐表演 60人 只招收声乐、器乐(钢琴、琵琶、古筝、手风琴)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①招生省份
音乐表演招生省份:河北、湖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苏、四川、广西、湖北。
②分省招生计划预案
河北 |
湖南 |
湖北 |
山东 |
山西 |
江苏 |
陕西 |
广西 |
四川(省级统考) |
14人 |
8人 |
7人 |
7人 |
6人 |
6人 |
5人 |
5人 |
2人 |
以上是分省招生计划预案,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各省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校考情况合理调整。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
2、考生须取得所在地音乐表演省级统考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校考。
3、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和参加考试。
4、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省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校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1、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我校招生的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报名或登陆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网站报名。
2、各省具体考点及校考日期请登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swjtu.edu.cn),查询《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如招生简章中还未明确的,我校将与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商定后,及时更新具体考点及校考日期相关信息。
3、考试报名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执行,每人收取200元。
五、考核办法
1、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
音乐表演专业 |
初试 |
声乐考生演唱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器乐考生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复试资格名单于初试环节全部结束之后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
复试 |
自选主项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由评审专家现场评分。 |
录像评审 |
复试环节的主项作品全程录像,带回学校由专家组评分。 |
考试时间:初试、复试考试时间以各考点公布为准。
2、划定合格名单
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省报考人数及校考成绩分布情况调整分省招生计划预案,以调整后的拟投计划总数4倍以内划定校考合格名单。
3、考试成绩通知
2018年4月20日以后,音乐表演考生可登陆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校专业考试成绩及各省(市、自治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自行通过网页打印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录取办法:
A、音乐表演校考省份:总分=复试(评审专家现场评分)成绩×40%+录像评审(专家组根据复试录像评分)成绩×60%。(注:各项分数均为百分制)
B、音乐表演统考省份:总分=音乐表演省统考成绩
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类专业学习。
七、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九、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人文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6386、66368074(招生就业处)
028-66366508(人文学院)
十、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28-66366386、66368074
邮箱:zsks@swjtu.edu.cn
十一、监督举报机制
1、我校音乐表演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音乐表演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二、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和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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