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昆仑校区、喀什东路16号文光校区和观园路100号温泉校区。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本科专业58个,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硕士一级学科、96个硕士二级学科及艺术硕士等5个专业硕士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现有教授132名,副教授311名;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478人,在校研究生、留学生、本科生26877余名。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下设音乐学系、音乐表演系、舞蹈学系和大学音乐教研部。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方向、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和音乐学、舞蹈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艺术硕士(MFA)授权点。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聘请了严良堃、杨鸿年、樊祖荫、赵塔里木、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现有教职工9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20余名,博士生导师2名,在院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学院组建有管弦乐、汉民乐、木卡姆、冬不拉等学生乐团并多次在国内外赛事中荣获大奖。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大胆创新、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使音乐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双重乐感艺术实践团队”先后出访美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更是频繁往来于北京、上海、大连等国内兄弟院校交流,受到了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高度评价,被业内人士誉为“最具新疆气质的艺术团队”。 一、招收专业
专业 |
招生类别 |
学制 |
科类 |
考试科目 |
音乐学 |
民语言 |
预一本四 |
文理兼招 |
主专业(两首)、副专业(两首)、乐理、视唱、练耳、舞蹈 |
双语班 |
本科四年 |
汉语言 |
本科四年 |
民考汉 |
本科四年 |
音乐表演 |
汉语言 |
本科四年 |
文理兼招 |
主专业(三首作品)、乐理、视唱、练耳 |
民考汉 |
本科四年 |
双语班 |
本科四年 |
舞蹈学 |
民语言 |
预一本四 |
文理兼招 |
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 |
双语班 |
本科四年 |
汉语言 |
本科四年 |
民考汉 |
本科四年 |
注:主、副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音乐学专业考试分为初、复试,要求主、副专业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二、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地州、市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 2017年3月2-3日 3月4日 阿克苏 阿克苏艺术学校 2017年3月2-3日 3月4日 喀 什 喀什大学 2017年3月9-10日 3月11日 伊 宁 伊犁师范学院 2017年3月9-10日 3月11日 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可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在各报名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交《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未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各考点交准考证并领取复试考试费。 四、学费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学费为每学年(两学期)6000元。 2.奖学金及助学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云和西部奖学金。 及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五、其他 1. 我校于4月中旬在学校网站公布本年度各地区、各专业考生成绩,不再邮寄合格证,考生如需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到本人成绩打印即可。 2.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音乐专业志愿。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中旬前寄发考生本人。 4.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115(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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