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北华大学(标准代码10201)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具有学士、硕士两级人才培养体系。
二、学院简介
美术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本科专业,设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实习基地14个,辐射省内外、保证了学生的实践教学需要。近年来,学院学生共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类奖项200余项,在国内外展出、发表作品近1500件。为促进国际艺术交流合作,更好地培养学生专业素质,学院先后与意大利、俄罗斯、韩国和台湾地区建立合作项目。
音乐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2个招生本科专业,并设有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及艺术专业硕士等学位授权点。近年来,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各类比赛中获奖,学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基本功比赛”中获奖20余项,在全国及省市比赛中获奖数十项。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已有百余人在全国各地创办各类音乐培训机构。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艺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意大利、韩国和台湾地区建立合作项目,开展学生交流、培养工作。
文学院位于北华大学南校区。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3个专业。学院设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语文教学)和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全国范围,与40余家广播电视台、新闻机构签订实习协议,多年来向传媒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四、校考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1、我校依据各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人数最多为相应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2、2017年4月中旬,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五、招生计划及学费 艺术类专业 合计 音乐学 (师范) 舞蹈学 (师范) 美术与 设计类 播音与 主持艺术 16 3 51 30 100
说明:
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
2、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学(师范)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组织校考,使用校考成绩;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使用吉林省统考成绩。
3、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4、2016年各专业学费标准: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舞蹈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2017年,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六、校考报名、科目及分值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
2、报考我校需要现场报名、现场缴费并确认。
3、报名费按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4、考生凭《2017年吉林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携带5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红、蓝底色均可)报名。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序号 专业名称 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 1 音乐学(师范) 舞蹈学(师范) 2017年1月4日8:00-17:00,北华大学东校区国际交流学院407室。 2017年1月5日-6日,校考地点见准考证。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7年1月7日8:00-17:00,北华大学南校区理科楼219室。 2017年1月8日-10日,校考地点见准考证。
(三)校考科目
1、音乐学(师范)专业(总分180分)
①声乐主项:视唱(满分40分);声乐(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100分);器乐(演奏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40分)。
②器乐主项:视唱(满分40分);器乐(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100分);声乐(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40分)。
注:除钢琴以外,其它乐器自备。
2、舞蹈学(师范)专业(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00分)
注:乐器自备。
七、录取原则
1、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2、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只招收吉林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3、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投档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校考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5、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32013 招办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学院:0432-646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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