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历史】学校肇始于1951年的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西安石油学院。1969年,学院改厂停办。1980年,西安石油学院恢复重建。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为主管。2003年,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 【学科专业】拥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2011年1月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有6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2013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有23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7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10个国家级和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有19门省级精品课程、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陕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师资队伍】学校设有14个学院和3个直属部、系。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有教授、副教授500余人,其中二级教授10人、三级教授24人;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近3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880余人。有1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21个陕西省教学团队;有国家级、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5人、全国和陕西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16人,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千人计划”、陕西省“百人计划”、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人才和受聘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和“陕西省特聘专家”19人。 【人才培养】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2007年10月,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截止2015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近三年,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申报专利42项,获省级及以上奖励400余项。学校坚持石油精神教育不断线,培养的学生以“为人诚实、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工作踏实、开拓创新”而广受用人单位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21年保持在90%以上,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还先后被评为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和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 【科学研究】学校针对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实力不断提升。近三年,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863、973、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206项;科研总经费4.52亿元,其中2015年科研经费1.63亿元;近五年,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4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7项;公开、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32项、实用新型专利173项;出版学术专著80余部;学术论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1300余篇。 【国际合作】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境)外51所高校(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美国13所大学开展“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与美、俄、韩等国大学开展了“2+2本科双学位”项目;与美、英、德等国大学开展“4+1”、“4+2”硕士项目以及博士生奖学金项目;与俄、美等国大学开展“交流生项目”;开展有寒暑期赴美、英、德、法等国的短期出国项目,已累计培养来自39个国家的留学生3000余人。 【办学定位】学校秉承“好学力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学科荣校”的发展战略,坚持内涵式发展,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务实进取,攻坚克难,努力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一、院系介绍 1.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为适应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2003年在原人文社科系的基础上成立。聘请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陈忠实先生为名誉院长。学院现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学院设有设计系、中文系、新闻系、法学系等4个系和传播技术与设计实验室1个。现有教职工81人,其中专任教师72人,教授6人、副教授12人,博士28人,硕士学历以上教师62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1人,陕西省人文社科“英才计划”2人,具有海外进修经历者16人。学院逐步形成了一个职称、学历、年龄等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 设计系隶属于人文学院,涵盖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两个专业,目前有在校学生615人。设计系现有专职教师2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人,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教师2人,聘请高级设计师3人。 设计系不断加强学生专业实践教学,通过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和国内外重大设计大赛,提升学生设计实践能力。指导学生先后荣获韩国釜山环境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设计“大师奖”、世界华人大学生十八国艺术设计巡展在内的多项大奖,共计国际奖项3个、国家级奖项40余项、省级奖项160余项。仅2015年学生参加大广节、平遥国际摄影节、设计大赛、动漫大赛、环保创意大赛等5项赛事共获67项奖励。 近三年,设计系教师主持教育部课题1项、省级课题5项、厅局级课题3项、地市级课题3项、与政府、国企合作的横向课题多项,课题经费达到70余万元,逐渐形成了以能源区景观环境研究和地域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相关的科研方向和研究特色。2014年获批省级大学生公共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音乐系 音乐系成立于2001年,特聘我国著名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西安音乐学院院长赵季平先生做兼职名誉系主任和兼职教授;特聘中央音乐学院男中音歌唱家赵登营教授为客座教授;特聘著名歌唱家教育家晁浩建为兼职教授;特聘旅欧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张亚林为客座教授。 音乐系教师队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教风严谨。现有教职工2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7人,中级职称19人。教学设施完备,有琴房66间,钢琴74台,其中九尺三角钢琴1台,五尺三角钢琴1台,获奖小三角钢琴一台,MIDI音乐教室1间,电钢琴教室1间,教研室4间,能容纳600人的音乐厅1座,另有图书资料室、服装室等。 近年来,培养的学生在省内外各类音乐比赛活动中获得各种奖项200余项。音乐系学生代表陕西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第三、四、五届“珠江钢琴”全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五项全能基本功比赛,均取得了较好成绩。2006年获团体三等奖和1人获个人全能三等奖;2008年获团体全能三等奖,3人获个人全能三等奖。2010年1人获个人全能二等奖;2012年获团体全能二等奖、1人获个人全能二等奖和个人理论单项奖、2人获个人全能三等奖;2014年1人获个人全能三等奖。近年来,教师获得各级各类音乐比赛奖项40余项,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00余篇,教材及著作9部;国家社科立项1项、省级立项3项。 音乐系以加强学科大类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培养高质量的“一专多能”型的群众艺术工作者为目标,实施开门办学,依靠本校师资力量,并积极利用社会和兄弟院校资源,建成了在陕西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群艺工作者培养基地,努力为国家的音乐文化教育事业服务,为区域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为西部大开发服务。 2007年,音乐系已被教育部列为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课程改革试点单位。 二、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理论与技能,具有宽广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视觉传达设计能力,在城市形象设计、人居环境设计、广告公司等专业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视觉设计、策划、包装、创意、设计制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招贴设计、字体设计、包装设计、标志设计、影视技术、版式设计、插图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等。 2.环境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文化修养和现代室内外空间环境艺术设计观念,掌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在建筑设计院、装饰设计单位、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从事各项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研究和开发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立体构成、环境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城市景观设计、造园学、室内环境设计等。 3.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有一定程度的声乐演唱(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技能、钢琴演奏和伴奏技能;现代音乐及民族音乐研究与创作技能,计算机辅助作曲及演奏技能,音乐评论、音乐教育等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学校、广播电视台、文艺团体、群众艺术馆等领域从事教学、音乐编辑、音乐表演、音乐制作、社区文艺活动等工作。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舞蹈与形体训练、美学、教育学、心理学等。 三、拟招生省份及计划
注:具体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我校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认可拟招生省(市)艺术类专业课统(联)考成绩。 2.考生须符合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的相关规定。 3.音乐类考生专业课统(联)考科目须包含声乐和器乐(河南考生除外),河南考生专业主科须为声乐或器乐。器乐种类仅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小提琴、长笛、古筝、萨克斯、小号。 4.报考考生文化课外语语种须为英语,科目类别为艺术文。 5.报考美术类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6.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四肢无残疾,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 五、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六、学费标准 美术类和音乐类学费均为9000元/学年。 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七、入学资格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xsyu.edu.cn/ 招生官网:http://zb.xsyu.edu.cn/ 咨询电话:029-883823108838229988382304(fax) 联系地址:(710065)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E-mail:zhshban@xsyu.edu.cn QQ咨询:2719290494 微信公众号:xsyu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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