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9.0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4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1亿元,馆藏图书307.8万册。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529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11人,本科生22666人,专科生647人,留学生702人,预科生70人;继续教育在籍学生16814人。 学校设有29个学院、1个医学部、工程训练中心、学报编辑部、高等教育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等69个学术科研机构。 学校始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守大学精神,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内涵发展和质量建设,不断强化办学职能。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着眼国情省情,立足校情,把握经济社会实情,积淀形成了“崇德尚学,自强力行”的校训精神,确立了“育人为本,学术立校,国际视野,根植地方”办学方略,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振兴、社会发展和地方建设需求高度契合。 二、学院简介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吉林省吉林市滨江东路3999号。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本科专业,设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现有实习基地14个,辐射省内外、保证了学生的实践教学需要。近年来,学院学生共获得各类奖项近200项,师生累计在国内外展出、发表作品近1500件。学院注重开展国际间的教育与艺术交流合作,与意大利、俄罗斯、韩国和台湾地区建立合作项目,开展学生交流。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3个本科专业,并设有艺术专业硕士、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等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来,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比赛中获奖,学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基本功比赛”中获奖20余项。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艺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意大利、韩国和台湾地区建立合作项目,开展学生交流、培养工作。 文学院: 文学院位于北华大学南校区,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15号。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3个专业。学院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硕士(语文教学)和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全国范围,与近40家广播电视台、新闻机构签订实习协议,几年来向传媒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我校依据各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人数最多为相应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2016年4月15日前,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五、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合计 |
吉林 |
内蒙古 |
辽宁 |
黑龙江 |
山东 |
河南 |
河
北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山西 |
安徽 |
贵州 |
四川 |
福建 |
广西 |
学
费
标
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95 |
35 |
|
|
9* |
8 |
10* |
|
10 |
|
10* |
|
|
2* |
|
3* |
8 |
6820 |
美术与设计类 |
290 |
51* |
9* |
14* |
19 |
30 |
19* |
18* |
10* |
42 |
34 |
28 |
16* |
|
|
|
|
5940 |
音乐表演 |
20 |
3 |
|
|
|
|
4* |
3* |
3* |
|
|
3* |
2* |
|
|
|
2* |
6820 |
音乐学
(师范) |
95 |
16 |
4* |
4* |
4* |
12 |
6* |
6* |
12* |
4* |
3* |
4* |
4* |
4* |
4* |
4* |
4* |
6820 |
舞蹈学
(师范) |
37 |
3 |
|
|
|
4 |
|
15* |
3* |
|
|
4* |
3* |
3* |
2* |
|
|
6820 |
说明: 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计划数为准。 2.计划数字后带*号表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不需参加校考,其他计划数原则上按校考成绩录取,需参加学校组织校考。 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省份:吉林省、山东省 音乐表演专业校考省份:吉林省 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省份:吉林省、山东省 美术与设计类校考省份:江苏省、山东省、江西省、黑龙江省、山西省 播音与主持专业校考省份:吉林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自治区 3.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 4.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六、考试专业 (一)校考报名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果所在省(自治区)有相关的专业统考,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 (二)校考科目 1、音乐学(师范)专业(总分200分) ①主项(满分100分) 声乐或器乐(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副项(满分40分) 器乐或声乐(演奏或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④视唱口试(满分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总分160分) ①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声乐表演:招收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 器乐表演:招收钢琴、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扬琴(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③视唱口试(满分10分) 3、舞蹈学(师范)专业(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00分) 5、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头像(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七、录取原则 1、考生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分数须达到本省(自治区)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以上。 2、原则上,在有校考的省(自治区),只招收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在无校考的省(自治区),只招收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统考合格的考生。 3、符合前两条原则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含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任一专业。考生投档后,有校考的省(自治区)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校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无校考的省(自治区)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原则上,考生投档后,有校考的省(自治区)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校考专业课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无校考的省(自治区)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投档后,吉林省、山东省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自治区)按各省(自治区)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32013 招办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学院:0432-646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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