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宁德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地处福建省宁德市区,依山面海,环境优美。现有校园占地面积1210亩,建筑总面积26.23万平方米。乘动车距省会福州仅半小时行程,距上海约6小时行程。 学院拥有一支整体素质较为优良、结构比较合理、发展趋势良好、敬业精神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6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比例为32%;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已达68%。教师队伍中,有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6人被评为福建省教学名师,13人被评为宁德市优秀人才,4人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建校50多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两万八千多名合格人才,获得国家教委授予的“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的表彰,两度被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团中央评为“社会实践先进单位”,连续五届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学院坚持“为地方发展服务、办人民满意大学”的办学宗旨,走“求精、求特、求优、求强”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现有14个教学系(部),各类专业47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9个,应用型专业28个,分属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近年来,获得省级特色(精品)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等30多项;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奖70多项。 学院发展的定位和目标是:立足宁德,面向海西,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培养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突出师范性、应用性、地方性,努力把学校建成高水平、多科性、应用型的地方特色强校。 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1人、畲族音乐民间艺人1人,硕士研究生8人等,已经形成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的阶梯师资队伍,涵盖音乐学专业中声乐、钢琴、舞蹈、理论等专业方向,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年龄、学历(学位)、技术职务结构合理,具有良好发展态势。 音乐学(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师资、社会音乐教育及音乐类相关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基础、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合唱与指挥、音乐赏析、即兴伴奏、形体舞蹈、歌曲作法、曲式分析、电脑音乐制作、中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音乐教学法、毕业设计(论文、音乐会)。 就业方向: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校2014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招生计划及分布 |
学费/(元/年) |
音乐学 |
本科
(师范类) |
艺术(文) |
40 (面向福建) |
按物价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
艺术(文) |
10 (面向广西) |
艺术(文) |
10 (面向陕西) |
艺术(文) |
10 (面向河南) |
艺术(文) |
10 (面向安徽) |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广西省 |
2014年1月21-22 日 |
2014年1月23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陕西省 |
2014年2月11-12日 |
2014年2月13 日 |
西安美术学院 |
注: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四、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收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生,报考条件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考生须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名考试。有统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合格证。 2.我校单独发放专业考试通知单,专业成绩仅限于本校相关专业录取使用,不通用于其它院校。考生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 3.凡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五、专业考试要求 1、广西和陕西艺术类考生: (1)视唱(满分20分) (2)专业主修(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满分100分) 2、福建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遵照相关省艺术类(音乐学专业)省级统考要求执行。 六、录取规则 在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及我校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1、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艺术类考生须按所在省规定,参加省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 3、广西、陕西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宁德师范学院组织的音乐学专业考试,并取得宁德师范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 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七、成绩公布及合格证打印 考生校考成绩于2014年4月10日左右将在学校招生办主页公布,合格考生直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宁德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zsb.ndnu.edu.cn) 八、其它事项 1.2014年有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音乐学专业志愿。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ndnu.edu.cn)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校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一号 招生办电话:0593-2955125 传真:0593-2955125 邮编: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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