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学院是一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广西首府南宁市,创办于1953年;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9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在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校是“广西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基地”、“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广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研究基地”、“广西高校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全国高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广西师范学院现有17个教学院,开设有56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790多人,具有正高职称121人,具有博士学位139人、硕士学位431人。现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广西高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7个、广西高校重点教学实验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2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1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5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学科教学团队4个。开设了广西第一个本科空乘专业方向;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1个,广西科技创新金源单位1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5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 学校现有明秀、长岗、五合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688.7亩,校舍建筑面积2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9602万元,全校纸质图书144.8万册、电子图书247万册。 学校秉承“德才并育,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办学60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思想品德好、专业基础扎实、综合能力强的优秀毕业生,许多毕业生成为一线教学骨干和教育管理者;一部分优秀毕业生在工作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或广西优秀教师,展现了我校毕业生的风采。2004年以来学校连续9年获得全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学校现有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共10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方向),艺术类在校学生1400多人;艺术类师资力量强,专业结构合理,现有艺术类专任教师1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多人,聘请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及广西大学的兼职教授8人。 学校重视艺术类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教育教学设施齐备。拥有艺术教学楼、音乐教学楼、舞蹈教学楼和多媒体音乐教室、音乐制作室、多功能厅、美术展厅、数码钢琴教室、电脑作曲教室、电脑美术教室、舞蹈演练厅、琴房、钢琴、非线性编辑机工作站、报纸编辑实验室、摄影摄像实验室、广告设计与制作实验室、电视演播室、影视动画工作室、民族工艺与服装设计工作室、视觉传达工作室、广告设计工作室、新媒体艺术工作室等教学设施设备,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为专业教学提供了有力保证。 学校艺术教育师资队伍专业水平突出,参加国家和自治区艺术大赛获得多项高等级奖项。我校教师曾随国家文化部到维也纳金色大厅参加2005年新春音乐会,书法作品曾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和第六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等。学校重视艺术实践教学,专业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多年来,学校学生礼仪队一直承担“中国—东盟博览会”迎接各国领导人的礼仪接待任务;音乐和舞蹈专业学生为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多位著名歌唱家担任伴舞表演,并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一、二等奖;美术、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在全国、广西各种展赛中屡获奖项。例如2012年,设计专业11级学生宋明辉在第七届国际大学生环保漫画·插图大赛(共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中荣获铜奖。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3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绘画和书法基础,有一定的临摹与创作能力,无色盲、色弱。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科类 |
计划(人) |
学费
(元/年) |
招生省份 |
美术学 |
本科,文理兼招 |
100 |
7000 |
河南、江西、江苏、山西、山东、安徽、广西、广东、甘肃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文理兼招 |
40 |
7000 |
河南、江西、江苏、山西、山东、安徽、广西、广东、甘肃 |
环境设计 |
本科,文理兼招 |
40 |
7000 |
河南、江西、江苏、山西、山东、安徽、广西、广东、甘肃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本科,文理兼招 |
30 |
7000 |
河南、江西、江苏、山西、山东、安徽、广西、广东、甘肃 |
美术学
(书法教育方向) |
本科,文理兼招 |
40 |
7000 |
河南、湖南、山东、广西 |
音乐学 |
本科,文理兼招 |
120 |
7000 |
河南、湖南、江苏、山西、山东、安徽、广西、广东、甘肃 |
舞蹈学 |
本科,外省文理兼招,广西招“文史+舞蹈学” |
40 |
9000 |
山西、湖南、江苏、广西、广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文理兼招 |
45 |
9000 |
河南、湖南、安徽、广西、广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
本科,文理兼招 |
200 |
10000 |
河南、广西、甘肃 |
戏剧影视文学 |
本科,外省文理兼招,广西招“文史+广播电视编导” |
45 |
7000 |
河南、湖南、江苏、安徽、广西、广东 |
合 计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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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音乐学专业学生进校两年后,可侧重选修声乐、常规民族乐器、舞蹈、钢琴伴奏、钢琴演奏等方向。
2.美术学专业学生进校一年半后,可侧重选修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等专业方向。
3.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专业学生进校一年半后,可侧重选修书法设计(包括石刻、竹刻)等专业方向。
4. 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5. 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以上学费是预交一年的学费,学生入学后按所选的课程学分及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学费,多退少补。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
三、报考办法 1.面向广西招生:广西区内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除外)以全区艺术类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的考生,取得全区艺术统考合格成绩并参加我校的校考,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面向外省招生:2013年我校将在湖南、山东、江西、河南、江苏、安徽、山西、甘肃、广东等9省单独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除外),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其中报考甘肃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的考生,以西北师范大学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报考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的考生,以河南省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所设的考点现场报名和考试。 4.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表:(请直接点击查看或查看附件) 五、专业考试 (一)各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总分200分): ①演唱或演奏(演唱或演奏的曲谱自备,满分150分); ②视唱(满分50分)。 2.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总分200分): ①素描(满分100分); ②色彩(满分100分)。 (注:美术类四个专业在省外同一省统考一份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类单考成绩对四专业均有效,在同一省的校考排名以及合格证发放均按照美术类四个专业在同一省的总和计算。美术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3.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专业(总分200分): ①临摹(楷书、隶书,满分100分); ②书法创作(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200分): ①普通话语音(满分60分); ②专业素质(满分100分); ③即兴表演(满分40分)。 5.舞蹈学专业(总分200分): ①舞蹈(成品舞,满分100分):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三选一(自备音乐,时间2分钟); ②基础科目(基本功,满分100分):软开度和技术技巧展示(时间1分钟)。 6.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总分600分): ①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初试、复试)和体检; ②面试内容包括(限复试者):形体五官、风度举止、动作反应、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等,面试成绩满分600分; ③考生面试合格后,按照中国民航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7.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总分200分): ①文学写作(满分100分); ②影视评论(满分100分)。 (二)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总分划定合格线,考生从2013年4月15日起,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2.gxtc.edu.cn/zsxxw/)查询合格考生名单和专业考试成绩。 六、文化考试 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 七、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1)美术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专业介绍 音乐学(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技巧,适应中等学校需要的复合型艺术师资及音乐专业人才为目标。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接受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艺术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艺术教育研究能力。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指挥、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舞蹈、音乐欣赏、音乐美学、音乐教学法、歌曲写作、电脑音乐制作、配器、艺术概论等。 舞蹈学(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舞蹈专业技能及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群众文艺团体、各类大专院校从事舞蹈教学工作、课外活动指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能在在专业文艺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电视台及相关的文化艺术部门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指导及舞蹈科研工作。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舞蹈剧目、少数民族舞蹈、舞蹈毯子功、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简史、舞蹈写作教程、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文献检索与利用、舞蹈解剖学、基础乐理、心理学、教育学等。 美术学(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宽口径、厚基础、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指导思想,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授知识与能力训练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素养。掌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绘画技能,成为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美术教育研究、以及能够在企事业、文化部门从事美术创作和社会美术活动的组织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教学法、中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艺术概论、透视学、素描(含速写)、色彩基础、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雕塑、书法与篆刻、艺术设计、电脑与绘画、摄影、艺术实践、专业写生考察等。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为指导思想,通过系统的专业理论学习和严格的专业技能训练,培养具有书法、篆刻艺术扎实基本功的、实用型的、能在中等学校、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少年宫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篆刻、美术基础教学和研究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透视学、素描基础、色彩基础、艺术设计基础、书法(包括篆书、隶书、楷书、草书)与篆刻技法、书法和篆刻史论及名作鉴赏、中国画、文艺理论、艺术概论、文字学、古代汉语、古典文学、艺术实践、专业考察等。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创新意识和一定创新能力、具备宽广的中外文化视野、扎实的艺术设计基础知识;较强的造型能力、创意能力、专业软件操作能力、设计与制作实施能力;能从事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会展设计、影视动画等视觉传达设计的复合型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设计史、视觉表达、艺术概论、广告设计与创意、书籍装帧设计、系列招贴设计、包装工艺与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概论、版面设计、创意网页设计、影视广告、艺术实践、专业写生考察等。 环境设计(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艺术修养和职业素养,能胜任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公司、园林规划设计部门、施工企业等相关企业的工作岗位,从事方案设计、图纸制作和施工管理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生态学、中外建筑史、环境艺术概论、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城市绿化设计、园林设计、环境规划与设计、室内设计原理、中外建筑史、家具设计、装饰材料与装修构造、室内照明设计、室内专题设计、艺术实践、专业写生考察等。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需要,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相关知识和技能及现代国内外服装信息,具备较高的设计水平、较强的工艺制作能力、较高的文化修养和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能胜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制作、服饰品牌策划、服装营销以及服装产品开发、服装设计教学等职业岗位,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服装史、服饰色彩、服装效果图技法、服饰图案设计、服饰配件设计、服装款式设计、创意服装设计、服装材料学、平面裁剪原理、立体裁剪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服装CAD、服装工业制版与推板技术、结构设计与服饰工艺、服装生产与营销管理、时装摄影、专业写生考察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依托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的学科优势,注重播音主持艺术、编导、播音、节目主持及广播电视采访、写作、编辑等方面的专业训练,立足于出镜记者、新闻宣传专业人员培养,毕业生广泛就业于网络、电视、广播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主要课程:播音学概论、播音创作基础、主持艺术通论、播音发声学、播音文体与语体、广播电视主持艺术、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文学作品演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即兴口语表达、现场主持报道、广播电视概论、电视节目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团结协作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适合国内外民用航空事业需求与发展的文化素养高、专业技能强的空乘、地勤等领域的高级服务和管理人才。该专业为全日制艺术类本科,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服务礼仪、民航服务英语、民航客舱设备操作实务、民航客舱服务与管理、民航客舱安全管理、民航乘务员基础教程、现代汉语、外国文学、美学概论、公共关系学、基础写作等。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及剧本创作能力,能在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厂、编辑部等部门从事文学创作、编辑和理论研究工作,以及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的文艺政策,系统地掌握戏剧、戏曲影视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剧本创作能力,以及较强的文艺编导能力。 主要课程:戏剧概论、艺术概论、美学、影视作品鉴赏与批评、戏剧作品鉴赏与批评、影视剧本写作、中外电影史、中外戏剧史、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基础写作、应用写作、影视鉴赏与制作、影视视听语言、现代西方戏剧分析、世界电影理论思潮、电影大师作品研究、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当代戏剧研究、影视后期制作等。 九、联系和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电话:0771-3903928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邮编:530001 学校网址:http://www.gxtc.edu.cn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表(请直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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