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武汉体育学院是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风景优美的体育大学。我校坐落在秀丽的东湖之滨,与武汉大学沿湖相连,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还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 我校1953年创办,是新中国首批设置的体育高等学府,现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现有占地面积1400亩,在校生达18000多人。 我校具有体育学正高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和知名教练员,其中,4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 我校现有8个学科门类11个一级学科,其中,体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音乐与舞蹈学均为省级重点学科,体育学学科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我校现有20个本科专业,分别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经济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教育技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我校现有3个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精品课程。拥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我校现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30多个各类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我校建有各种现代化的运动场馆及教学楼、实验楼,建有数字化图书馆和千兆校园网,图书馆藏书达97万余册。 我校一直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奥运攻关课题承担单位。我校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武汉体育学院学报》是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入选了教育部名栏工程。 我校竞技体育特色突出,先后培养出了张香花、杨威、程菲、李珊珊等一批在奥运会和世界重大比赛中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为我国“奥运争光计划”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外与境外多所高校开展本科与研究生合作办学。 欢迎报考武汉体育学院!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及专业方向 |
科类 |
层次 |
预计
计划 |
学费
标准 |
130205 |
舞蹈学(体育舞蹈) |
艺术文理 |
本科 |
180 |
10350 |
130205 |
舞蹈学(健美操) |
艺术文理 |
本科 |
120 |
10350 |
130205 |
舞蹈学(大众艺术体操) |
艺术文理 |
本科 |
30 |
10350 |
130205 |
舞蹈学(模特表演) |
艺术文理 |
本科 |
30 |
10350 |
130205 |
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
艺术文理 |
本科 |
60 |
10350 |
130301 |
表演(武术表演) |
艺术文理 |
本科 |
40 |
10350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文理 |
本科 |
90 |
10350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文理 |
本科 |
90 |
10350 |
050303 |
广告学(体育广告策划与设计方向) |
艺术文理 |
本科 |
90 |
10350 |
我校将根据专业考试的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专业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2013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考生,并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区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艺术类表演专业考生具有一定表演、舞蹈、体育舞蹈、健美操、音乐等训练基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五官端正、仪态大方、音质较好、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的均可报名;广告专业必须是美术类联考合格考生。 四、报考办法 (一)报考武汉体育学院艺术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取得当地艺术类(音乐舞蹈类、播音类)考生的报名资格,湖北、江西、河北省报考我校广告学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后,凭当地艺术类高考报名表到我校报名,且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他省考生报考我校广告学专业只须取得当地联考合格证书,不用参加校考。文化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考试。 (二)凡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需注意如下事项: 1.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或涉及到的专业,考生须按当地省要求参加省级统考。 2.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可按照生源所在省要求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3.若省级统考未结束,鉴于我院在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部分省份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尚未结束,为了不影响考生报考我院,考生可先参加校考,待成绩公布后,根据省级招生部门要求,省级统考和校考均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我院。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安排及要求 1.2013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安排表
省份 |
考点名称 |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山西 |
临汾(山西师范大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1月19日—20日 |
1月21日—22日 |
湖南 |
湖南长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舞蹈学 |
1月23日—24日 |
1月25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 |
广告学 |
1月29日—30日 |
2月1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1月30日—31日 |
2月1日 |
安徽 |
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2月18日—19日 |
2月20日—21日 |
山西 |
太原(山西省艺术学校) |
舞蹈学 |
2月19日—20日 |
2月21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 |
舞蹈学 |
2月23日—24日 |
2月25日 |
山东 |
山东济南招办 |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学 |
2月26日—27日 |
2月28日—3月2日 |
江西 |
江西教育学院 |
广告学 |
3月2日—3日 |
3月4日 |
安徽、江西、江苏、湖北、河南、广东、黑龙江 |
武汉体育学院 |
表演、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湖南)、
广播电视编导(含湖南) |
1月15日—3月1日,登录学校网站报名,3月7日到学校确认 |
3月8日—10日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基地 |
广告学 |
2月18日—23日
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 |
3月10日 |
备注:(1)因教育部专业目录正在整理中,2013年我校部分艺术专业名称变更,原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服装表演)变更为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服装表演),原舞蹈学(民族舞、现代舞等各类舞蹈)专业名称不变。请考生报考时注意专业名称。 (2)广告学专业仅在湖北、河北、江西三省设点,未涉及校考的省份,以联考成绩为准。武术表演专业2013年仅在武汉体育学院考点设点考试。 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与费用:市(县、区)招办印发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或《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网上报名登记表;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广告学报名、考务费省内120元/人,省外设点180元/人,其他专业200元/人。 3.校外考点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与在我校本部考点相同。 4.设有校考考点的省(区、市)考生必须在本省(区、市)报考,未设校考考点的省(区、市)考生,经本人确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报名考点认可跨省报考的前提下,到我校设定的考点(广告学除外)报名考试。 (二)考试报名 省外考点考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到指定考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凡在武汉体育学院考点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先通过武汉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正式考试前到相关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我院不接受任何函报。只进行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将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安排考试。此外任何情况下不接受补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月15日—3月1日 (三)考试内容 (一)舞蹈学专业:考生在以下5个方向中选择一项考试. 1.健美操、啦啦操 (1)身体形态、比例、气质及形象;20分 (2)个性舞蹈展示;30分 (3)自编成套动作。50分 2.体育舞蹈 (1)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20分 (2)现代舞秀;30分 (3)自编成套动作。(考生必须跳主项舞蹈两支与副项舞蹈一支。)50分 3.大众艺术体操 (1)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20分 (2)组合动作;30分 (3)成套动作展示。50分 4.模特表演 (1)形体测量;30分 (2)形体观察;20分 (3)才艺表演;20分 (4)服装表演。30分 5.舞蹈表演与教育(民族舞、现代舞等各类舞蹈) (1)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20分 (2)技术、技巧组合;30分 (3)剧目表演;50分 (二)表演专业(武术表演) 1.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20分 2.专项素质(劈叉、转肩、立定跳远);30分 3.成套动作展示50分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 1.身体形态、仪态;20分 2.自备稿件(文学类)20分 3.指定稿件(新闻类)20分 4.即兴评述4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 1.即兴评述(面试)40分 2.故事创编(笔试)30分 3.节目策划(笔试)30分 (五)广告学 1.素描;(湖北省内考生不考)100分 2.速写;100分 3.色彩。100分 六、录取办法 (一)原则上学校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表演、舞蹈学专业 1.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省由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30%以内,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70%。 2.体育舞蹈方向考生在投挡线上原则上按男女比例1:1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专业 1.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30%以内,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7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可以兼报广播电视编导,但录取时我校仅参照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七、特别声明 我校是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附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与我校招生相关的诈骗及违法活动。 请报考我校的考生直接打电话咨询或通过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八、其他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2013年艺术类招生的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3.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武汉体育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邮编:430079 学校网址:http://www.wipe.edu.cn 联系方式: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27)87190168或87190222 武汉体育学院艺术学院(舞蹈学)(027)87192005 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027)87190178 武术学院(武术表演)(027)871914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