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现有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等六个本科专业,一个纺织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点。学院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始终将服务国家及自治区经济发展、文化建设需要作为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注重设计类学科与理工类学科相互融合、相互交叉,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纺织与服装学院实行设计学类(1305)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开设视觉传达设计(130502),产品设计(130504),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等专业,“通识教育+专业培养”、1.5年+2.5年人才培养模式。文理兼招,学制四年,现行学费标准6000元/年,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学费标准,依据最新标准执行。2023年我校在新疆、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设计学类专业普通本科招生,最终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二、专业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考试统考(或联考)。取得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联考)考试本科成绩合格者可直接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专业,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
三、文化课考试
取得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联考)考试本科成绩合格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本科志愿相应批次填报我校及报考专业。
四、录取办法
考生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本科合格标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联考)考试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以《新疆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方案为准,如教育部关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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