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创作设计能力;
2.身体健康,无色盲;
3.参加生源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
二、招生范围、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计划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广东 |
绘画 |
60 |
四年 |
本科
|
2 |
2 |
8 |
3 |
11 |
5 |
4 |
4 |
9 |
7 |
2 |
3 |
设计学类 |
60 |
四年 |
本科 |
2 |
2 |
8 |
3 |
11 |
5 |
3 |
4 |
9 |
7 |
3 |
3 |
合计 |
120 |
|
|
4 |
4 |
16 |
6 |
22 |
10 |
7 |
8 |
18 |
14 |
5 |
6 |
注:
1.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各专业(类)分省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2.绘画、设计学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三、专业考试
我校2023年绘画、设计学类招生使用各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五、录取原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投档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
(1)设计学类: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满足我校录取相关分数要求:设计学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绘画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其投档规则100%投档、录取。
六、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绘画、设计学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九、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431—85167023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0431—88499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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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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