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艺术专项测试内容
1. 声乐类:
1) 初试内容为自备曲目一首(清唱);
2) 复试内容为自备曲目二首(可自带伴奏),附加一升一降以内五线谱、简谱视唱。
2. 话剧表演类:
1) 初试内容为自备小品及朗诵作品各一个,限时5分钟以内;
2) 复试内容为命题表演,其它特长展示。
3. 舞蹈类:
1) 初试内容为3分钟自备舞蹈作品一个;
2) 复试内容为5分钟自备舞蹈作品一个,附加技巧展示、即兴表演。
4. 民乐类:
1) 初试内容为自备乐曲、练习曲各一首,音阶、琶音各一条;
2) 复试内容为乐曲二首,附加视奏。
5. 弦乐类:
1) 小提琴、中提琴初试内容为自备四个八度以上音阶、双音、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一首;大提琴初试内容为自备三个八度以上音阶、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一首;低音提琴初试内容为自备二个八度以上音阶、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一首;
2) 复试内容为大型乐曲一乐章,附加视奏。
6. 管乐类:
1) 初试内容为自备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连音、吐音),以及练习曲一首;
2) 复试内容为自备乐曲、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乐章,附加视奏。
五、特别提醒
1.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2月18日。
2. 符合本选拔测试方案第二条所列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艺术专项初试;若有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情况出现,初试考务费恕不退回,请慎重报名。
3. 复旦大学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钢琴、低音提琴、扬琴、筝,学生也可自带;声乐、舞蹈类测试可用伴奏时,请自备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格式的伴奏光盘。
4.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测试过程要牵涉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外省市考生更为辛苦,同时复旦大学的艺术特长生在本科学习方面并无特殊的照顾政策,所以对考生的文化知识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提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