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经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2007年1月13、14日,我校将举行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我校将对本市部分有文艺特长的高中毕业生进行遴选。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届时我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的基本功和表演水平进行考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参加2007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北京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类别:
器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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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乐 |
木 管
|
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bE、bB、Alto、bE低音、bB低音)、大管、萨克斯(bE、bB、bE低音、bB低音) |
铜 管 |
圆号、小号、短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
|
打击乐
击乐 |
大鼓、小鼓、定音鼓、大镲、马林巴、木琴等 |
弦乐 |
贝司 |
戏剧 |
话剧、主持 |
舞蹈 |
民族、芭蕾、现代舞(街舞等流行舞蹈不包括其中) |
三、 报名,测试方法:
1、请详细填写《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此表可从下面下载。也可从所在中学教务处或艺术团索取,复印有效。
测试报名表下载 →报名表.doc
2、考生或考生家长持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于2006年12月16、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首都师范大学团委(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办理手续。同时请携带一寸与报名表同底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清所在中学、特长、姓名以备制作准考证用)、报名费以及身份证、考生所获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及高中以来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种资材恕不奉还。联系人:刘炳全、赵秀华、栗睿,联系电话:68902640、68902641。
3、 请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于2007年1月13、14日到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测试。(详见测试须知)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我校将在两周内将成绩上网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上网查询,登陆www.cnu.edu.cn--招生就业—本科招生网查询测试情况。
五、录取条件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结合“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情况及考生在“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认证”的成绩,我校将根据艺术团发展需要对于取得“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二级以上、首都师范大学测试原则上为A级、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与其签订《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协议》,在高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和市考试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降分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学习,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活动,遵守《首都师范大学特长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6年11月1日
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一、 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07年1月13、14日全天分时间段、分种类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我校将在2005年12月报名时通知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测试当日海报通知。
2.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二、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考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考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器乐:独奏作品占40%,视奏占40%,视唱练耳占10%,面试占10%。
2.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3.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4.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弦贝司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
三、 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级别,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等级证书将于2007年2月初发给考生本人。在测试项目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对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人在校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部分具有文艺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校艺术特长生,双方于2007年2月初签订认定协议。
四、 其它
1、考试当天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设备。(我校只提供弦贝司、打击乐器、钢琴、音响)
2、管乐、弦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请自带伴奏员。
3、考试顺序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只准考生进入。
4、测试当天,由我校招生办、团委联合举办特长生招生咨询会。
5、来校路线:我校位于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途经我校的公共汽车有300、323、374、332支、704、27、26、701、709、833、733、748、特8、运通201等,花园村站下车即到。
我们热情欢迎您的到来,祝您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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