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艺术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关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团建设实际,我校2017年继续招收具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本简章限定项目文艺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报考舞蹈特长的男生身高须在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及以上(考试现场测量身高,对不符合要求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3.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文艺特长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相关项目测试并获得合格证。
二、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广东等14省(区市)。
三、招生专业
详见附件《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
四、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60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20人。具体如下:
招生项目 |
拟签约合格人数 |
备注 |
总计 |
一本线
(优秀) |
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
(合格) |
民乐
13 |
琵琶 |
4 |
|
0~4 |
|
扬琴 |
4 |
|
0~4 |
|
笛子 |
4 |
|
0~4 |
|
二胡 |
4 |
|
0~4 |
|
古筝 |
2 |
|
0~2 |
|
柳琴 |
2 |
|
0~2 |
|
唢呐 |
2 |
|
0~2 |
|
阮 |
2 |
|
0~2 |
|
笙 |
2 |
|
0~2 |
|
西洋弦乐
12 |
小提琴 |
6 |
0~1 |
0~6 |
|
中提琴 |
6 |
0~1 |
0~6 |
|
大提琴 |
6 |
|
0~6 |
|
低音提琴 |
6 |
|
0~6 |
|
西洋管乐
25 |
长笛 |
6 |
0~1 |
0~6 |
|
巴松 |
6 |
0~1 |
0~6 |
|
小号 |
6 |
0~1 |
0~6 |
|
大号 |
6 |
0~1 |
0~6 |
|
长号 |
6 |
0~1 |
0~6 |
|
圆号 |
6 |
0~1 |
0~6 |
|
单簧管 |
6 |
|
0~6 |
|
双簧管 |
4 |
|
0~4 |
|
中音萨克斯(降E) |
2 |
|
0~2 |
|
次中音萨克斯(降B) |
2 |
|
0~2 |
|
打击乐2 |
定音鼓、军鼓 |
4 |
|
0~4 |
成绩认定不分鼓种 |
舞蹈8 |
芭蕾舞、古典舞、
民族舞、当代舞 |
16 |
0~1 |
0~16 |
成绩认定不分舞种 |
合计 |
120 |
0~9 |
0~120 |
|
1.“一本线”合格签约计划的招生项目,若无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则将“一本线”合格签约名额依次逐个调剂给单簧管、扬琴、琵琶、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若仍有剩余,则不继续调剂;
2.若某项目合格签约计划有剩余,则优先调剂到西洋弦乐、西洋管乐各项目。 |
1.“一本线”合格签约计划的招生项目,若无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则将“一本线”合格签约名额依次逐个调剂给单簧管、扬琴、琵琶、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若仍有剩余,则不继续调剂;
2.若某项目合格签约计划有剩余,则优先调剂到西洋弦乐、西洋管乐各项目。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sign_up/RegisterLogin.php)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8:30~2月15日17:00。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正面。考生只能报一个项目,不能兼报。我校不接收现场报名。
2.邮寄材料:
⑴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申请表》;
⑵高中阶段相关资格证明、所获报考项目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⑶考生本人特长项目表演视频资料:近期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剧目U盘一份,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视频时间不超过4分钟(视频要求:与报考项目相关,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器乐考生不得使用伴奏;舞蹈考生展示舞种不限,展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外貌、基本功及剧目。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表演必须连续不间断,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否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文件名为“项目-姓名-省份”。
上述材料须于2017年2月13~18日期间寄出(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科。信封左下角注明“高水平艺术团”。逾期送达不予审核。所有寄达材料不予退回。
六、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17年3月18日10:00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人初审结果。
七、专项测试安排
(一)缴费
初审合格考生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17:00。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7年3月22日9:30以后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准考证”。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25日。
2.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南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各个项目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内容
1.器乐
⑴视奏(现场抽题,乐调准确、演奏完整、节奏稳定);
⑵按规定曲目任选一首参加测试,不得自选曲目;无规定曲目的项目,请自备一首乐曲参加测试(要求乐曲连贯、完整)。
民乐:
琵琶:《春雨》朱毅曲
《江南三月》王惠然曲
笛子:《五梆子》冯子存曲
《秦川抒怀》马迪曲
二胡:《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陈钢编曲、刘天华移植
《拉骆驼》曾寻曲
扬琴:《川江韵》黄河曲
《天山诗画》黄河曲
古筝:《夜深沉》王中山改编
《汉江韵》乔金文曲
柳琴、笙、阮、唢呐:曲目自选
西洋管乐:
单簧管:《小协奏曲》韦伯曲
《协奏曲》第一乐章克拉玛曲
中音萨克斯(降E):《小协奏曲》格拉祖诺夫曲
《帕格尼尼主题随想曲》卡林科维奇曲
次中音萨克斯(降B):《奏鸣曲》巴赫曲
《协奏曲》第一乐章保尔·吉尔斯曲
长笛:《威尼斯狂欢节主题变奏曲》完整版,捷宁曲
《帕米尔的春天》金复载曲
双簧管、巴松、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曲目自选
西洋弦乐:
小提琴:布鲁赫《g小调第一协奏曲》第一乐章
维尼亚夫斯基《d小调第二协奏曲》第一乐章
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曲目自选
西洋打击乐:
定音鼓、军鼓:曲目自选
器乐考生不允许伴奏,演奏过程中主考官有权要求考生在任意处开始,任意处结束。
2.舞蹈
⑴舞蹈基本功测试:跳、转、翻、技术组合等;
⑵舞蹈表演:风格不限,限4分钟以内。
八、资格认定及公示
1.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拟签约计划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关省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合格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
九、录取办法
1.对测试合格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浙江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为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
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签约考生(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的15%),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参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艺术特长测试成绩。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实行高考改革的浙江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2.结合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出其所在省(区市)一批本线的线差(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排序安排专业。
3.测试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区市),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的省(区市),须在该批次填报。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浙江省考生不区分文、理,但考生仅能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中且在该省进行普通类招生的专业,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十、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十一、其他
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参加专项测试的器乐考生自备乐器(定音鼓学校提供,鼓锤自备);舞蹈考生于3月20日前将伴奏音乐(限4分钟以内,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吉林大学网上报名序号-姓名-项目-曲目”)发到bkzs jlu.edu.cn邮箱,同时考生自带U盘备份。
3.请考生于2017年4月1日以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合格证》。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均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应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学校网站将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5.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0431-85168305、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团委0431-85166558
咨询邮箱:jdzsb jl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