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项目和计划 1.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资格的考生; (2)考生须符合其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如所在省级招办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相关测试。 2.招生项目及计划 共计招收46人,具体项目及计划为:
类别 |
项目 |
计划数 |
基本要求 |
舞蹈团 |
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 |
7人 |
舞蹈基本功强,形象气质佳,会编排者优先
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
合唱团 |
声乐 |
5人 |
演唱技能较高,具有初步视唱、练耳水平。
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
话剧团 |
话剧 |
5人 |
具备台词功底和形体表现力,有编导能力者优先 |
民乐团 |
琵琶、扬琴、二胡、笛箫等 |
4人 |
具备较好专业技术与表现力 |
交响
乐团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15人 |
具备较好专业技术与表现力 |
管乐(黑管、长笛、小号、圆号、长号等) |
10人 |
具备较好专业技术与表现力 |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1日-3月5日 2.报名途径: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进入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系统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3.寄送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2)《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中学推荐表》; (3)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4)个人近期艺术彩照(7寸)1张; (5)艺术专业获奖(级别)证书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6年3月12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通过EMS邮寄到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4.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条件,结合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对报考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6年3月15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三、考核 1.学校将成立高水平艺术团评审专家组,按照同一艺术项目中获得证书等级的高低,结合考生代表作品(如评审专家组对光盘资料有疑问,将对考生进行现场或视频复核),择优选拔,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名单,按成绩高低评定为A、B两个等级(A级为优秀级,B级为良好级),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2.签订协议书:拟招收的高水平艺术团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四、录取
获得学校拟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符合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按不同等级予以录取:
A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艺术团计划数的15%。 B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针对已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学校将根据相关省份对高水平艺术团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五、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高水平艺术团的招录过程,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真:027-87395964 七、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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