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试点高校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体建设、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动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我校2016年继续在全国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一、招收对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要求,艺术特长项目符合我校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20人左右。 三、招收项目及拟签约人数:
招生类别 |
招生项目 |
拟签约数 |
降分幅度 |
备注 |
民乐类
(6人) |
琵琶 |
1 |
降至一本线 |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演奏视频(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 |
扬琴 |
1 |
降至一本线 |
二胡 |
1 |
降至一本线 |
笛子 |
1 |
降至一本线 |
民族打击乐 |
2 |
降20分 |
交响乐
(12人) |
圆号 |
1 |
降至一本线 |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演奏视频(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 |
双簧管 |
1 |
降至一本线 |
巴松 |
5 |
降20分 |
贝司 |
5 |
降20分 |
舞蹈类
(14人) |
民族舞(男) |
7 |
降20分 |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表演及基本功、技巧展示视频 |
民族舞(女) |
7 |
降20分 |
戏曲类-京剧
(8人) |
老生 |
4 |
降20分 |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表演视频(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 |
青衣 |
4 |
降20分 |
注: 1、器乐类:具有较高的演奏水平,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历。 2、舞蹈类:要求女生身高在162cm以上,男生身高在172cm以上,协调性好,学习能力强,受过五年以上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具备良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舞蹈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3、戏曲类-京剧:要求接受过五年以上的曲艺专业训练,舞台表演经验丰富,有扎实基本功。 说明: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艺术特长项目,擅长多种艺术特长者优先考虑。以上项目认定人数根据我校需要、测试成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某些招生项目的考生水平达不到要求,学校则放弃招收该项目学生。器乐类项目测试考生需自备乐器。 四、报考条件: 1、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估计自己的高考成绩(实考分)接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的学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2016年招生项目要求。关于我校在各省历年的录取分数线请到本科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查询。 2、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一般应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没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应当有参加省市级比赛或表演的经历。 特别注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测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统一测试,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同时通过考生所在省市相应项目统一测试和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考生才能成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资格人选。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7日。 2、邮寄报名材料:将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完整并用A4纸打印、盖章齐全)、中学阶段艺术团证明和所获最高等级的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A4标准)、一张6寸全身彩照及特长项目音像资料(仅接受U盘存储媒介),在2016年3月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字样。所寄报名材料恕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报名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我校资格。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对外经贸大学、初审结果、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 六、测试内容 1、报名材料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实,由专家评委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测试的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可以在2016年3月18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家长、考生上网及时查看,我校将不再通知。对于未进入测试名单的考生,我校也不再通知本人。 2、测试内容:文化课考试+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测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测试通知为准)。 3、确定签约名单:按照文化课考试分数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分数分别划线,确定我校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资格生,并签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 七、录取办法 1、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无统测的省(区、市),不用参加统测。 2、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由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招考协议》正式生效。 3、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4、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我校与考生签订的招考协议进行录取。 5、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降分标准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js@uibe.edu.cn。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测试或签约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行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九、入学与复查 1、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复测合格的学生即为我校艺术团团员。 2、艺术团团员在校期间需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无条件参加艺术团的集训、排练、演出、比赛等。如有违反,将按学生艺术团相关管理规定处理。无故不参加艺术团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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