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学校坐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依巍巍岳麓,临滔滔湘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艺生活,根据学校艺术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中南大学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艺术特长突出,文化成绩优良,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满足下表相关招生类别的报名条件者方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
注:未公布项目不招生。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21日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报名系统)。 注: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一律不得修改,我校不接收现场报名。 2.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后将生成《中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测试报名表》,用A4纸打印此表,按以下顺序和要求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概不退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17: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建议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出,并在报名材料上注明报名号和“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1)《中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测试报名表》。要求:表格填写真实完整,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中学签署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此表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获奖证书和等级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必须完整、属实,否则报名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审核申请材料: 我校成立由校团委、招生办、纪检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16年2月1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 4.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6年2月26日下午14:30-17:30; 确认地点:中南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立功厅。 现场确认时,报考舞蹈类、声乐类和主持类的考生测量身高,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申请材料中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未携带原件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现场确认合格者缴纳考试费200元/人,领取准考证。 四、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2月27-28日 2.测试地点:中南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 3.测试内容: (1)初试
(2)复试
4.测试要求: (1)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测试,缺一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3)初试时,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测试作品中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 (4)在专业测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时所有类别考生要求素颜(不得化妆),舞蹈技巧测试时女生着形体服,男生着练功服。 5.专业测试合格考生确定办法 (1)测试分初试和复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天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复试人数不超过各项目组确认合格人数的2倍。初试和复试成绩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查询。 (2)专业测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根据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不超过项目组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项目组择优确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考生名单;如某项目组参加测试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合格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必须排名在所在项目组的前50%。 (3)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4)公示无异议者发放中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在网上自行打印,不再邮寄。 五、录取办法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 对于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生源省份对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此类考生最多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数的15%。 其他专业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2.志愿填报 专业测试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提交《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回执》。志愿未填报或志愿、回执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要求,按照项目组招生计划和专业志愿,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项目组之间不再进行计划调整。 4.专业确定原则 (1)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除医学类、艺术类、运动训练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每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经济管理类专业只能填报一个。 (2)每个专业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人数不超过3人; (3)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入学复查及有关事项 1.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以及省级招生部门。 2.我校录取的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校将与拟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七、其它事项 1.每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项测试项目,如有多项特长,可选择填报最具优势的项目; 2.服装、乐器、道具和伴奏光盘等测试所用物件考生自备(学校可提供钢琴、定音鼓、低音提琴、排鼓和大号); 3.器乐类测试时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声乐类测试时可使用伴奏带(光盘或U盘)或钢琴伴奏(需自带伴奏员); 5.考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九、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部第三办公楼408室团委办公室; 邮编:410083; 联系电话:0731-88876361;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专业测试咨询电话:0731-88876338,88876361; 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76771 十、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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