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是重庆市教委批准的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学校。为促进我校文艺活动的开展,繁荣校园文化,根据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招收项目和招生计划 西洋乐(钢琴、电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双簧管、英国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竖琴、西洋打击乐等)。 学校市属特长生招生规模总量控制在市教委上一年度下达学校的在渝普通本科原始招生计划的1%以内;艺术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为2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要求的重庆籍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艺术特长招生考试报名。 (一)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二)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比赛、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教委网站和重庆市学校体卫艺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在本章程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1日前,将《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和《重庆科技学院2014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登录重庆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jc.cqust.cn下载),按要求如实填报并经所在中学签章后,连同身份证、学生证、有关获奖的等级证书、特长证书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报送到重庆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双休日除外),也可邮寄报名(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核和专项选拔测试 (一)测试报到时间: 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测试时间: 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 (三)测试地点:重庆科技学院团委(重庆大学城) (四)测试内容: 1.音阶、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试奏。 (五)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务必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有关获奖的等级证书、特长证书原件,测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和服装由考生自备。 五、组织机构和录取办法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由纪监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团委、人文艺术学院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艺术特长生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特长生政策宣传、选拔测试认定和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特长生选拔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学校测试认定成绩及合格名单报重庆市教委审查备案后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进行集中公示。 (三)我校只录取高考第一志愿填报为重庆科技学院的特长生。 (四)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选拔测试合格并公示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重庆市第二批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由我校增加计划,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后,我校在二本批次择优录取。 六、其他 (一)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入学后,必须服从学校大学生艺术团相应的管理和训练安排。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七、监督申诉 重庆科技学院纪检审办公室:023—65022134 八、联系咨询 重庆科技学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3-65023991 重庆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22363传真:023-65022365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 重庆科技学院团委办公室 邮编:401331 学校网址:http://www.cqust.edu.cn E-mail:twxxcj@126.com(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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