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4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河南、河北、辽宁、山东、山西、江西十个省市招生。 二、招生项目 招生类别 招生项目 管弦乐类 圆号、长号、大号、小号、大管、单簧管、双簧管、长笛、短笛、竖琴、低音提琴、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五线谱制作 声乐类 音乐剧、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舞蹈类 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民乐类 二胡、扬琴、民族打击乐、中阮、竹笛、笙、琵琶、古筝 电声乐类 电贝司、电吉它、古典吉它、民谣吉它(吉他弹唱)、键盘手(电钢琴、合成器)、架子鼓 键盘乐类 钢琴(须加试声乐) 语言类 主持、表演 美术、设计 美术创作(油画方向)、美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在以上范围内,考生可以兼报。 三、报考条件 1.舞蹈类考生:男173cm以上,女162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和舞蹈表现力。 2.声乐类考生:有良好声乐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3.主持、表演类考生:男175cm以上,女163cm以上,普通话标准、模仿能力强、形象好。 4.美术类考生:有较好的功底,受过系统的美术训练。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方式: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正式接受考试报名。报考考生可以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招生简章,按照要求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并寄送材料。寄送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1月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所交资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4日 3.报名/测试地点:成都、北京。考生可在报名系统里选择测试地点。 成都报名/测试点:须完成网上报名、寄送材料等全部流程,不接收现场报名。 北京报名/测试点:接收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须完成网上报名、寄送材料等全部流程。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寄送材料: (1)《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网上打印、签字并盖章) (2)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用于准考证等证件制作 (3)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五、专业测试 我校将统一组织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两升两降以内)】; (2)舞蹈类:基本功,个人技巧,摹仿,自选舞蹈一个(4分钟以内); (3)管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一段,即兴配奏(限键盘); (4)主持、表演类:自备诗朗诵或小品表演一个(2分钟以内),模仿。 (5)电声乐器类:自选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 (6)美术类:素描、色彩、创作 素描:测试内容为石膏头像照片或人头像照片素描,测试时间2.5小时; 色彩:测试内容为水粉色彩默写,测试时间2小时; 创作:测试内容为命题性创作,测试时间1小时。 2.测试要求 (1)所有考生在测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进行现场确认; (2)自带服装、道具、乐器、伴奏、画具等物品,成都测试点提供竖琴、钢琴、架子鼓、定音鼓、低音提琴、扬琴、画架;北京测试点须自带乐器、画架参加测试; (3)管乐类、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声乐、舞蹈类、电声乐器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如需要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请自带; (5)主持表演类、声乐类、舞蹈类(练功服、表演服)自带服装、道具。 3.测试费用 艺术特长生报名一律在网上缴费,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兼报不额外收取测试费用。 4.测试时间: 成都:2014年1月11日 北京:2014年1月18—19日 5.测试地点: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北京:清华大学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安排请随时关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六、录取办法 1.根据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取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一等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签订协议。 2.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艺术特长生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4.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特长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0362 028-61831067(兼传真) 通信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611731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招生网址:教育网:http://www.zs.uestc.edu.cn 非教育网:http://www.uestczs.net 九、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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