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文艺团体建设、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提高,培养具有深厚专业技术知识和较高艺术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继续面向湖南省招收品学兼优并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文理科均可),且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 文艺特长突出,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三独”比赛获二 等奖以上者。 二、招生项目 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器乐类:民乐、西洋乐 三、报名条件: 声乐类:具有高水平的演唱技能,艺术表现力强,形象气质好,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身高可适当放宽); 舞蹈类: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形象气质好,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底,有一定的舞蹈编导能力。身高男172CM以上,女162CM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身高可适当放宽); 器乐类:基本功扎实,舞台表现力强。 四、报名方式: 1、请考生于2012年12月26日前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进入“湖南师范大学2013艺术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填完提交即可,无需打印)。 2、请考生于2012年12月27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五楼)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请准备以下材料: (1)2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3)高中阶段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湖南省“三独”比赛获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必须准备“三独”比赛证书的原件); (4)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五、测试与录取 1、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时上交申请材料,学校招生办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2、测试内容: 学校艺术特长生考核专家小组负责艺术特长生的测试工作。测试分综合素质考查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1)综合素质考查 综合素质考查:包括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高中阶段的综合表现及个人形象气质)。 (2)专业测试 声乐类:考生提供两首自选曲目,由评委抽取其中一首进行演唱,另加一段指定曲目; 舞蹈类:考生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限时完成基本功测试(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软开度考察和跳转翻等)、模仿指定动作组合; 器乐类:考生提供两首自选曲目,由评委抽取其中一首进行演奏,另加视奏(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3、确定拟录名单、签约: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拟录名单,并当场签订协议书。 4、录取:拟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参加全国高考且成绩达到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我校将予以录取。 六、测试时间与地点: 1、测试时间: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 2、测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励德楼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师大江 边食堂楼上) 七、注意事项: ①声乐、器乐类要求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提供两首自选曲目和伴奏音乐(mp3格式),由评委现场抽取其中一首进行演唱或演奏; ②考生自备服装、道具、乐器等演出用品,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带; ③声乐类测试可用钢琴伴奏(需自带伴奏员);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④考生自我介绍限时2分钟(不能透露个人姓名、籍贯、中学名称)。 ⑤声乐、器乐类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统一在幕帘后。 本简章发布后,上级主管部门如果调整相关政策,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联系电话: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招生政策咨询) 0731-88872168、88872412(FAX) 湖南师范大学团委:(专业测试要求咨询) 0731-8887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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