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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2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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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8 14:58:00 来源:
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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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根据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规定,2012年江苏大学继续在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具有我校招生项目艺术特长的江苏省考生。我校招生项目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笛子、扬琴、古筝、手风琴、书法。 二、招生计划 根据报名人数及考核结果确定,总数不超过10人。 三、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江苏省考生,可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报名: (一)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省辖市)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二)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我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12年1月5日,考生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用户登录”页面,首次登录考生需先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进入“用户登录”页面,方可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等。 (二)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统一以A4纸大小按以下次序装订,于2012年1月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用EMS快递寄送至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1、报名表。打印网上提交的报名表,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除中学相关意见外其余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 2、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3、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证明自己艺术特长的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查 根据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者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江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二)考核 考核分艺术特长考核和文化考核。 1、艺术特长考核 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江苏省部属高校(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 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测试,认可其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以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的测试结果为准)。 2、文化考核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另行公布(见江苏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三)公示 对资格审查合格且取得江苏省部属高校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等级及以上的考生,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 (四)高考填报志愿 取得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须A志愿报考我校。 (五)录取 在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时,执行江苏省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和我校制定的录取办法。考生进档后,按艺术特长测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等级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对专业测试获得“优秀”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20分安排专业,对专业测试获得“合格”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10分安排专业。 六、监督 为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2013 网址:http://zb.ujs.edu.cn 电话:0511-88780048、88080869 传真:0511-88791785 八、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本方案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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