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音乐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培养少数民族高级音乐人才的摇篮。已向社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的音乐人才,他们现已成为各地区音乐教育、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和音乐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及中坚力量。
学院已形成融教学、学术、创作与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办学模式,包括本科、研究生两个教学层次。设音乐学、作曲、声乐、民乐、少数民族器乐、管弦、钢琴、音乐教育等8个系的3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和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少数民族音乐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在编教师87人,高级职称30人,硕士生导师23人,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5人、硕士28人。创作了《木雕的传说》《凉山巨变》《狼牙山五壮士》等具有广泛影响的音乐作品。学院师生在各种比赛中获奖300余人次,音乐作品获奖30余人次。近20年获得的各级教学与科研项目及成果约50余项,省部级以上项目与成果18项,如《中国藏传佛教音乐文化的流布与地域化变异》、《蒙古宗教与祭祀音乐文化研究》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西藏卷)2004年获文化部、中宣部、国家民委、全国文联“完成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艺术学科国家重点项目编撰成果一等奖”;《滇南山谣三首》《春天来了》分别获第二届、第三届“金钟奖”;《吉祥三宝》获中宣部第十届“五个一工程奖”;《蒙古佛教音乐文化的多元性》2004年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
音乐学院坚持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为办学宗旨,努力构建少数民族音乐的教学、科研、创作与开发中心,逐步实现完整而科学的特色学科体系。已成熟的特色课程体系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中国少数民族器乐演奏等,并结合这些课程创编了《中国少数民族声乐教材曲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冬不拉演奏教程》等10余部特色教材。在国内最先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确立为独立的本科必修课程,实现了中国民族音乐的多元化特征的教学目的。
音乐艺术是实践的艺术,学院成立有“少数民族青年爱乐乐团”、“少数民族乐团”和“少数民族青年合唱团”。其中“少数民族青年爱乐乐团”在1999年被北京市定为“北京市高校音乐普及和推广严肃音乐的乐团”,“少数民族乐团”参加2004年雅典奥运会闭幕式迎接奥运会升旗演出,受到北京市委、北京奥组委颁发的荣誉奖。2000年以来,这些乐团先后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演出100多场次,锻炼了学生实际表演能力的同时又为民族音乐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