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文艺团体的建设,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全面推动素质教育,2010年我校将继续在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较高艺术特长且符合我校招生计划要求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
二、招考类别
声乐类、管弦类(大提琴、中提琴、铜管、木管)、民乐类(扬琴、阮、笙、琵琶、大提琴、打击乐)、舞蹈类、戏剧类(有主持及戏剧表演能力)、美术类。
三、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达到十级或相当于十级水平。
四、报名方式
请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月15日前登陆南京审计学院本科招生网站 http://xsc.nau.edu.cn/zs/nau-zs/index.asp,点击“南京审计学院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的公章,与考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一并寄至:南京审计学院招就中心(收),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邮政编码:211815,联系电话:025-58318186。
五、专业测试
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学校将在网上公布。
测试时间:2010年1月22日。
测试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测试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两种。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专业测试中所需的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绘画用具等艺术测试用品请自备,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与我校艺术教育部梁老师联系,电话:025-58318236。管乐类、弦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民乐类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演奏员。美术类我校不进行单独测试,认可江苏省其他高校的测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需要,我校在测试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给予其2010年南京审计学院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签订预录协议。在高考中享受江苏省教育厅对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测试等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测试优秀者在录取时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报到时必需先到艺术教育部报到,自带质量中档以上的乐器。在校期间须无条件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艺术活动和比赛,遵守各项规定。
七、其他说明
本简章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八、本简章由南京审计学院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南京审计学院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下载附件: 南京审计学院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