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 > 艺术特长生 > 招生简章 |
湖南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
http://www.artedunet.cn
2009-12-8 16:19:00 来源:
湖南大学 |
|
|
我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试点高校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也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
学校历来十分重视大学生文化素质的培养,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文艺团体建设、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提高,培养具有深厚专业技术知识和较高艺术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2010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名对象
1、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者;
2、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属省份有关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的报名条件者;
3、艺术特长项目取得国内业余水平较高级别等级证书者。
二、招生人数
共25人(其中湖南省艺术特长生17名)。
三、招收项目及报名条件
1、舞蹈类:形象气质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底,有一定的舞蹈编导能力。身高男172CM以上,女162CM以上;
2、声乐类:具有高水平的演唱技能,表现能力强,形象气质好,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身高男172CM以上,女160CM以上;
3、器乐类:要求具有高水平的演奏技能,表现能力强,形象气质好,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打击乐(定音鼓、架子鼓、木琴等)、琵琶、二胡、竹笛、扬琴。
四、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湖南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复印有效),考生可直接来校索取或从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下载(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
②一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报名表上);
③所在学校介绍信(介绍信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④高中阶段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在报到时必须准备证书原件)。
2、以上资料请于2010年1月5日之前邮寄至:湖南大学校团委办公室(电话:0731-88822548,邮编:410082),来函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的字样。
3、测试费:100元/人;
五、考核与测试
1、报到时间:2010年1月14日(8:00-17:00);报到地点: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测试时间:2010年1月15-16日;
3、测试内容:
测试分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占15%,专业测试占85%):
(1)面试
考生综合素质考查(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2)专业测试
①声乐、器乐类:考生自备两首表演曲目供评委挑选;
②舞蹈类:准备两个不同风格的舞蹈;
③基本功测试
a、声乐类:视唱、练耳测试(五线谱或简谱视唱;听辨两个八度内的单音,听辨音程、和弦);
b、器乐类:视奏、练耳测试(五线谱或简谱视奏;听辨两个八度内的单音,听辨音程、和弦);
c、舞蹈类:技术技巧(1、模仿指定动作组合;2、自备二分钟以内的综合技巧组合展示)、即兴表演(根据指定音乐片段,进行舞蹈动作编排,现场表演。);
注:
①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带;
②舞蹈、声乐伴奏可用伴奏磁带、CD。
4、其他: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项目;
(2)考生本人凭高考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报到,现场采集信息;
(3)测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将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候选资格;
(4)取得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活动测试“一级”及以上成绩或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活动测试“一级”成绩的非湖南籍考生可以不参加我校的测试,但需要在2010年3月1日前与我校联系,并得到我校认可;
(5)如有教育部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出台的新规定,将按教育部新的政策执行。
六、录取
对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候选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执行。艺术特长生进入湖南大学后将成为学校艺术团成员,按照学校规定必须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按要求参加演出和比赛,为学校争光。若擅自退出艺术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82)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731-88823067、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czq@hn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
|
共1页 1 |
|
|
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广告热线:010-84937846 |
|
|
|
|
无标题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