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09年继续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限定为田径、排球、篮球三类,其他运动项目不接受报名。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人数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的 1%以内。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周岁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录取条件:
(一)通过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同时,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
(二)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的60%即可,其中男子排球二传手、主攻手、辅攻手,男子篮球中锋,男、女中长跑、跳高、跳远和投掷项目优先;
(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校考评委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学校体育专项考核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考生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09年2月27日,直接到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或者体育部办公室报名(双休日除外),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将相关材料一并邮寄招生办或体育部办公室报名(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名材料:
包括《报名表》、身份证、近三年(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竞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
五、测试办法
(一)经我办审核通过者将统一参加测试。测试时须出示所有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
(二)测试时间: 2009年2月28日----3月1日
(三)报到时间: 2009年2月28日上午8:30
(四)报到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集美楼5楼)。
六、 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 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
(四)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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