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影视系从2001年开始增设广播电视编导(简称影视编导)本科专业。影视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面向全国招生,2007年预计招生影视编导特长生15名。
影视编导的专业教育具有理论素养与影视实践并重的特点,依托北大雄厚的人文学科优势,发扬我国悠久的文化艺术传统,借鉴国内外影视教育的先进经验,重视基础理论、立
足影视学科前沿,重视学术创新和实践应用,进行开放的、面向社会、着眼未来的教学实践,主要培养高层次的编导实践人才和高层次的优秀影视事业人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促进综合素质教育的开展,我校将于2007年自主招收影视编导艺术特长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资格
品学兼优,具有一定文学艺术方面的特长和较高综合素质,有志于从事影视编导工作的应届高三学生(文理兼收)。
二、 报名方法
本次影视编导特长生候选人选拔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平台:北大招生网报名平台,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20日。
请考生到北大招生网艺术特长生报名平台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07年影视编导特长生报名表》,中学盖章后附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我办,2006年11月25日停止接收报名材料。
三、 选拔流程
初选: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由我校艺术特长生专家组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考生可于2006年12月1日在北大招生网上查询初审结果,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从网上打印笔试通知和准考证。
第一轮:笔试。2006年12月10日在各省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笔试科目: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每科100分共500分)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100分共500分)
第二轮:面试。2006年12月30—2007年1月1日在北京大学进行。
面试内容:个人艺术特长展示、故事构思与讲述,小品编演、电影作品分析等。
四、 录取办法
1.确定推荐对象:在综合考察考生学业成绩、思想素质的基础上,根据各项测试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招生候选人。
2.录取政策:取得候选人资格的特长生,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影视编导专业,在当地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正常录取。
3.特别说明:影视编导艺术特长生只能报考我校艺术学院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专业,入学后可选择辅修、双学位,但不能改专业。
五、 联系方法
电话:010-62751407 传真:010-62554332
网址:www.gotopku.cn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 北大招生办(100871)
六、 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