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艺术特长生报考,2016年我校将继续对报考浙江工商大学的艺术特长生实行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优惠政策 (一)经学校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入校后参加学校艺术团训练并且考核优秀,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达到本专业同年级前40%可申请转入学生本人申请的专业。 1.参加清华大学2016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或北京大学2016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并取得艺术成绩80分及以上; 2.与“985工程”高校签订2016年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3.在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 (二)经学校确认,参加清华大学2016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或北京大学2016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并取得艺术成绩85分及以上者,入学后加入校艺术团训练并且考核优秀可获奖学金20000元/生。 二、享受优惠政策的特长项目 (一)声乐: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 (二)器乐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民乐:竹笛、二胡(中胡、高胡)柳琴、琵琶、阮、笙、唢呐、扬琴、古筝、民族打击乐 键盘:钢琴 (三)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 (四)戏剧:话剧表演、节目主持 三、艺术特长生认定 我校将以“985工程”高校的艺术测试和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测试的专业水平为主要依据,在学生入学参加艺术团后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确定艺术特长生考生名单,并按自愿原则签订相关协议。 四、联系方式 团委咨询电话:0571-28877145 0571-28877135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28877228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71-28877065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工商大学团委409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 学校校园网址:http://www.zj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