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超级签证与已有的旅游探亲签证有何不同?
答:目前,持探亲旅游签证入境加国者,一次停留时间最长仅为6个月。如想在加国逗留更长的时间,须在签证到期前申请延期,支付申请费,每次续签期限仍以6个月为限。而超级签证持有者可合法在加国一次停留最长2年时间,即延长了父母、祖父母与亲人在加国共同生活的时间段,又节省了办理续签的费用。
问:超级签证是多次入境签证吗?它与已有的十年多次入境签证有何不同?
答:超级签证是有效期为10年的多次入境签证,它与已有的十年多次入境签证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每次入境停留最长可达2年,后者每次入境最多只能停留6个月。
问:如果父母和祖父母已经在加国,而其签证即将到期,他们该怎么办?他们可以申请签证延期吗?
答:原则上续签应在加国以外的签证办公室完成。不过持超级签证的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向位于阿尔伯塔省维格瑞维尔的处理中心递交最长2年的延期申请。这类申请将以逐案审查的方式予以核批。
问:如果已经发出了担保申请的父母或祖父母,决定他们只需在加国探亲2年即可,而不再想移民了,他们可以取消其FC4申请,而改以申请超级签证吗?他们会获得退款吗?
答:父母祖父母担保申请可随时取消。能否获得全额或部分退款,取决于担保申请进展到哪一阶段。如果评估程序已经展开,则只能获部分退款;如果尚未开始处理,则可获全额退款。发送退款需时16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