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形式多样化,结合多种因素确定学生的业士考试成绩
业士考试的大多数科目仍采用传统的书面考试,但还设有口试。如法语设有书面考试4 小时(系数为2)和口试20分钟(系数为2),活语言2、研究性学习(TPE)以及专业考试科目都采用口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一30分钟;一些理科科目还设置了实践考试内容,如物理/化学、生命和地球科学、生物/生态学、工程师学等,实际考试时间为1小时至3小时不等。体育成绩则以课堂检查的形式计算。
对于这一可能给学生带来相当大影响的考试,法国设立了多种渠道,帮助评委参考多种因素来确定学生最终成绩:(l)自选考。这是对必考科目和专业考科目的补充。考生至多可选择两门自选考科目,成绩只有达到或超过10分才被考虑。自选考成绩可以补充学生的业士考试成绩,使他达到及格线或者获得好的评语。(2)学生手册(成绩记录簿)。学生手册人手一份,其中主要记录学生在各个学年的进步情况和班级排名,对各门学科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水平以及教学小组对此学生的评价。2001年2月的国民教育部发布有关文件,指出学生手册中还要表明有关学校教学结构和教学条件方面的信息。根据1993年9月关于普通轨业士考试的一般规则的修改法令,评委在考试后进行成绩评定商讨时要查阅学生手册,参考教学小组对该生的评语决定是否补足学生的分数让他通过考试。对没有通过业士考试的学生,若主考官未在其学生手册签字,他就无法参加补考。(3)补考。法语中业士考试有“第一组考试”和“第二组考试”的说法。前者是指每年6月进行的正常业士考试,后者则是指补考。一般来说,学生参加业士考试可能有三种结果:其一,平均成绩达到及格分数(10/20)或以上,通过考试。如果超过12分还可以获得评语(les mentions):12一14分为比较好,14一16分为好,16分以上为非常好。获得评语对学生进人某些高等学校(如工程师学校、大学校预备班等)有决定性作用。其二,如果其平均分低于8/20将被淘汰;其三,如果在8/20至10/20之间,可参加补考,补考形式为口试。科目的系数计算与正常业士考试相同,不过只取两者中比较好的分数。如果在整个考试中考生达到分数及格,就可最终通过业士考试。
二、法国的大学招生制度
法国大学的招生制度比较灵活。从大学第一阶段(DEUG)来说,招生对象较广,不只限于应届的高中毕业生,历届业士考试合格者或者具有符合所要求的经验(某些专业)的人都可申请人学。从大学的立场来看,可用“广纳”和“筛选”来概括其招生模式。所谓广纳,即原则上学生通过业士考试就可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不应拒绝;而筛选则意味着大学可以对申请者进行选择,取优汰劣。大学采取何种招生方式,不完全是自主决定,首先取决于身份和性质。
法国大学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即综合大学(universite)、大学校(grande ecole)和大学级技术学院(IUT)等专门学校,后两者属于筛选性教育(les filieres selectives)。一所大学具有何种身份或能改变身份,需经中央有关部门决定,并以法令形式公布。
对采用“广纳”式招生的大学来说,情况可能有所区别。从招生的时间看,有直接登记注册(inscription directe)和预先登记(pre-in-scription)之分。前者是在业士考试之后进行,如巴黎的东方语言文化学院(INALCO)每年的7月和lO月两次接受学生报名,学生的材料呈交主要包括业士考试成绩单、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险卡等的复印件,不要求学生具备相应的东方语言和文化基础;而相当多的综合大学则要求学生在业士考试前通过“学生(高考)志愿自动清点”(RAVEL)或类似程序进行预先报名,以有关大学结合学生的业士考试的成绩和类别、学科专业的接受能力来决定是否发放录取通知。
一般来说,综合大学招收本学区的学生,学校对通过业士考试的学生的“合理”申请(申请的专业比较普通,如英语、历史等)不能拒绝,法国综合大学的新生课堂人满为患,经常会看到学生席地而坐的拥挤场面。有些大学或其中的专业则被“区域限制”(sectorise),主要面向一定区域的生源。某一大学招生是否受到区域限制,由学区长决定,其目的在于保留生源,希望学生把本学区的大学作为首选。
至于拥有筛选权的学校是其生源可能比较广,不受学区行政限制。在法兰西岛地区推行的“学生高考志愿之动情点”系统中,学生可提出15个筛选性大学志愿,而综合大学志愿最多只能提出4个。再看看大学校的招生情况。需要解释的是,高中毕业生要进人大学校,首先面对的是如何进人大学校预备班的问题。法国的大学校一般规模不大,属于精英学校,对学生的要求也比较高,采用“严进宽出”筛选模式。学生一般先要升人其预备班(CPGE )学习一至两年,通过考试以后才能正式录取。其他高等教育不同的是,有些大学校预备班设在高中。
预备班的招生程序大致如下:(1)学生在业士考试前向申请进人地各大学校递交材料,包括希望进人的专业(按照先后等级排列)以及教师和校长的评价表。评价表的内容主要有学生在高中前两年的各科平均成绩、班级人数、在班级内的排名,以及教师与校长对该生学习成绩、进步情况和其是否具有或显露出相应专业能力倾向等。(2)大学校的招生和评估委员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研究,并提出赞成或反对意见。学生对此意见作出反馈。(3)最后的录取是在业士考试成绩出来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