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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介评估机制,查验“营业执照”
不规范的留学中介市场,让不少学生栽了跟头,也让那些准留学生们颇有些提心吊胆。规范市场,成为他们不约而同的呼声。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留学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会导致许多新的问题,因此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不应当是“一劳永逸”和“一成不变”的条文,而应与时俱进。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跟进研究,并提出补充的规定和相应的策略与管理办法,从而不断健全、规范和完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体系”,为留学中介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证。
同时要充分发挥网络监管作用,办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使之成为消费者了解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涉外教育信息的窗口和教育涉外监管的电子平台。
此外,有专家指出,政府的监管以及行业的自律也是净化留学中介市场的有效手段。应该建立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先制定中介服务的合格标准,之后制定中介服务的水平标准,对中介进行评优、评级,鼓励优秀中介做强、做大。
出国人员也须擦亮自己的眼睛。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时,应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并核对其资质。同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应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除了要将涉及双方利益的核心内容写入合同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相符;缴付有关费用时,应索要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针对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专家提醒,自费留学申请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纠纷,中介机构向自费留学申请人给予适当补偿;申请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以得到合理补偿,或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