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下我的情况,UBC master录取,有奖学金,扣除学费后还剩将近10000(但递签时未提交奖学金证明,后面会详细说明)。从递交签证申请到拿到签证刚好历时两周。
当初在准备签证的时候,我发现签证的要求非常复杂繁琐,关于某些材料(如出身证明,高中成绩等等)网上也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根据我多次各国的签证经验,认为通常各国使馆所要求的签证材料通常都意味着这些材料“可以”提交,而不是“全部必须”提交。也就是说,只要你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你的旅行目的,旅行时间以及旅行所需的费用即可。至于使馆没有要求的材料,均无需提供。
至于加拿大学签,网上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案例说明究竟“最少”需要哪些材料,所以我在准备签证材料的时候,始终本着“最少化”和“最简化”的原则,只准备我认为需要的材料。希望能找到一个最简化方案,供他人参考。
众所周知,足够的资金保证是签证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条件,很多自费的加国留学生在申请签证时不是很清楚需要提供多少资金证明,使馆也没有对金额提出明确的要求,于是关于这个问题就众说纷纭。为了验证究竟怎样的资金证明是“有效”的,我在递交签证申请时没有提供我的奖学金证明,我提供的关于资金的材料如下:
1、我的工作和收入证明
2、我的银行账户12个月以来的交易明细(余额不到1万人民币)
3、我父亲的工作和收入证明
4、我父亲的一张活期存折以及此账户12个月以来的交易明细(余额只有5万人民币,但其中平均每个月的收入和支出都超过10万)
5、我父亲名下某企业的营业执照
以上均未公证,未提供任何资金来源的说明和解释。
存款非定期,未冻结,最后一笔钱的存期只有三天。
其他很多人认为可能需要提供的资金证明材料,但是我没有提供的包括:
1、奖学金证明
2、税单
3、12个月以上冻结的定期存款
4、房产证明
5、股票证明
6、资金来源的解释说明
……
需要说明的是,使馆对于资金证明的要求是“反映至少十二个月资金累积历史的证明”,也就是说,并没有任何12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甚至是冻结存款)的要求。我认为,之所以需要“反映至少十二个月资金累积历史的证明”,并配以工作证明等附加材料予以辅助,目的是为了了解申请者是否有持续的并且足额的经济来源。我前面说过,我在准备签证时始终本着“最简化”原则,我认为我提交的材料足以证明我可以保证自己在留学期间能够获得持续并且足额的经济支持。
关于其他材料,我没有提供的包括:
1、高中成绩单
2、出生证明
3、“家属表”中父母的兄弟姐妹那一栏未填。(此表是我自己填好自己替父母签字的)
由此可见,传说中需要“12个月以上,**万以上存款证明”的说法并不完全可靠。另外需要说明一点的是,近期递签的同学都是3周以上拿到签证,我2周就拿到了(我还是觉得真的好慢啊!),有可能说明提交的材料越少,审核的时间就越快,此外可能我之前有过的很多良好的签证记录起到了一点点帮助(这两个“可能”纯属猜测)
补充1:关于公证件,我交的公证件只有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中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均自行翻译,未公证。
补充2:关于出生证明:我没有交这个。使馆要求的材料里没有这一项,所以我认为完全不用提交。但是考虑到有的学生户口和父母不在一个地方(比方说学生的户口在学校),那有可能就需要这个来证明亲属关系了。关于出生证明的具体细节因为我没有办过,所以不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