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签证的主要种类 (一)按类型不同主要分为: 1、“A”字签证:机场过境签证,仅限阿富汗、安哥拉、孟加拉、埃塞俄比亚、加纳、伊朗、伊拉克、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18个国家国民需要申办,此签证仅为在申根国家机场转机使用,过境期间不得出机场。 2、“B”字 签证:过境签证,停留期最长为5天,可在申根国家范围内自由旅行。 3、“C”字签证:旅游访问签证,停留期最长为3个月。 4、“D”字签证:短期居留签证(又称MVV),停留期为3个月以上,目的为学习、工作、访问学者交流、家庭团聚等。 (二)按有效期和入境次数不同可分为:最长3个月有效一次入境签证、3个月有效多次入境签证、1年至5年有效多次入境签证以及半年有效一次入境无停留期的短期居留签证。 中国公民申请荷兰签证需注意事项 (一)荷兰驻华使馆、驻上海、广州、香港总领事馆均只受理各自辖区内的签证申请。持因公护照者不得自行前往荷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须由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送签人员递交申请并领取护照签证。申请签证时根据赴荷目的不同需提交不同的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及相关信息均可通过荷驻华使馆网站(www.hollandinchina.com)查询。 (二)中国公民申请赴荷旅游、探亲或访问类短期停留签证受理周期一般为3周至3个月,而短期居留签证(MVV)的办理时间较长,一般为3至6个月,其间可能会要求补充各种材料,因此需事先做好准备,尽可能提前申请。如以学习为目的申请签证,可要求将前往就读的荷兰院校代为向荷签证机关申请短期居留签证,即“快捷MVV返签程序”,一般只需6至8周。MVV签证只能在荷驻华使领馆领取,领取前必须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该证明书有效期为1年。 (三)获得签证并不等于持证者就拥有入境申根国家的权利,持证者仍有可能被拒绝入境。因此,中国公民入境荷兰时,除应持有有效的护照、签证和往返机票外,应随身携带英文或荷文邀请信及担保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讲清前主目的地、事由(应与申请签证时的目的一致)和停留期限。
(四)持赴荷旅游、探亲或访问类短期停留签证入境后,不得转变身份,申请短期居留签证(MVV)或其它居留证明。在签证到期或停留期满前必须离境。根据荷签证规定,除因身患重病或其它不可抗力等极其特殊的原因可最长延期3个月外,签证一律不得延期。如在签证失效后离境,可能面临荷兰边检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以及留下不良记录等。 |